林草动态 | 联合处置涉案林木 法治守护绿水青山
近年来,阿坝州若尔盖县法院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改革,大力加强专业审判队伍建设,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,紧紧围绕创建若尔盖国家公园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“黄河美园”为抓手,以建设“世界最美高海拔国家公园若尔盖湿地”为奋斗目标贡献司法力量。
2023年12月,被告人泽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擅自在铁布镇格底沟内采伐云杉120株,并加工成原木用于修建房屋。经若尔盖县林业和草原局鉴定,被告人泽某砍伐树种为云杉,林木材积67.013㎥、蓄积93.733㎥。案发后,被告人泽某有自首、悔罪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合议庭将泽某的态度和行为情况纳入量刑规范考量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: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,并处罚金8000元,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,被告人泽某需补植云杉200株,并保证99%以上的存活率。
“盗伐林木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的犯罪行为,擅自砍伐的林木并非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,今后一定要提前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,按照许可证上的地点和时间依法采伐所需林木。”该院法官普法释理说道。
“听了法官的细心讲解,我才认识到现在修房子不能擅自砍伐林木,哪怕是砍掉家门口野生树木也是违法的。我愿意接受处罚,尽快补种树苗,保证成活率,今后也会积极维护家乡的生态环境。”被告人泽某对法官的释法明理与判后答疑工作表达了肯定和感谢。
“对环境资源审判法官而言,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不止于审判,更应注重审判延伸。对于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而言,多存在‘无意识’犯罪情况。因此,我们在兼顾司法惩治与生态修复的同时,必须做细做好释法明理与判后答疑工作,发挥庭审的普法宣教功能,实现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审判效果。”此案审判长强调。
若尔盖县法院依照《四川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》,联合县委政法委、县财政局、县人民检察院、县林草局处置涉案林木,在若尔盖县崇尔乡护林站对涉案林木处置问题进行协商。通过对比价格和购买意向等因素,最终决定以现场最高价格变卖给村民泽某,变价所得54950.66元依法上缴国库。
近年来,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时有发生,若尔盖县法院持续筑牢树立“绿色发展”理念,在挖掘丰富“四圈四同”环资审判品牌内涵上铆足了劲。通过严厉打击涉生态违法犯罪行为,积极探索实践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和措施,联动生态保护“朋友圈”,共尽黄河上游“生态保护”责任,同筑雪域高原"生态安全"屏障,通过“办一个案件,恢复一片青山”,积极探索“补植复绿”生态修复工作机制,以实现被告人从生态环境破坏者到绿色生态守护者角色转变为目标,努力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、守护若尔盖绿水青山作出司法贡献。(来源:若尔盖县人民法院)